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校内纪检文件 >>> 正文
关于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确保2018年清明期间风清气正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4-03 10:48:00】 【阅读:3396 次】 【字体: 】 【打印】 【关闭

学院各部门、各单位、各中专学校:

    现将莆田市纪委《关于关于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确保2018年清明期间风清气正的通知》(莆纪〔201814号)转发给你们,请各职能部门和有关单位务必高度重视,认真开展职责范围内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的专项监督检查工作,进一步传导压力,释放执纪必严、违纪必究的强烈信号,坚决防止“四风”在节日期间反弹回潮。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整改,开展专项督查和整改情况应于201848日前书面报送学院纪委,学院纪委将抽取部分部门和单位监督检查情况进行再督查,对督查过程中虚报瞒报的,一经发现严肃追究责任。

各级党组织要切实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对本单位在清明节期间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进一步严肃各项纪律规定,防止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学院纪委将严格按照“五抓五重”的具体要求,突出监督执纪问责,推动有关职能部门和有关单位开展节日期间的“1+X”专项督查工作,形成齐抓共管、严纠“四风”的浓厚氛围。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顶风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典型问题。

 

 

附件:关于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确保2018年清明期间风清气正的通知

 

 

 

 

 

 

 

 

中共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8年43

 

 

 

抄送:学院领导,存档(2

莆纪〔201814

 

 

关于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确保2018年清明期间风清气正的通知

 

各县区纪委(纪工委),市直纪工委,市纪委各派驻纪检组:

 2018年清明将至,按照中央纪委“紧盯重要节点,精准查纠四风”的要求,为倡导文明节俭的祭祀新风,严防不正之风反弹回潮,推动移风易俗深入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迅速部署,营造氛围。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协助党委(党组)抓好节前教育,迅速将相关纪律要求向本地区本部门党员干部传达。要结合实际,制定清明期间纠治“四风”问题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并抓好贯彻落实。要广泛宣传发动,运用党报党刊、广播电视和重点新闻网站,加大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力度,营造文明、节俭过节氛围。

二、严明纪律,严格落实。全市广大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带头抵制不良风气,坚决做到“六个严禁”。

一是严禁使用公车公款公物,或利用职权向管理和服务对象及其他单位借用车辆,进行祭扫、游玩、探亲访友等活动;

二是严禁以祭祀名义大操大办、借机敛财;

三是严禁违规报销因个人祭扫产生的交通费、停车费、住宿费等相关费用;

四是严禁用公款为回乡探亲、祭祀的党员干部提供旅游、交通、餐饮、住宿等接待;

五是严禁借祭祀之机用公款互相宴请;

六是严禁参与各种迷信活动。

三、强化督查,严肃问责。要坚决落实“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坚守”的要求,采取明查暗访、随机抽查、突击检查等方式,开展上下联动、全方位立体式的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线索,要及时汇总、跟进、督办。要督促“1+X”职能部门履行职责,强化督查,确保实效。对管辖范围内发生违纪违规行为,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要予以严肃查处,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四、加强值班,完善制度。按照中央纪委“坚持和完善重要节点期间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值班、报告和督办制度”要求,各县区纪委(纪工委)要指定专人值班,有关情况按照程序逐级上报。

市纪委举报信箱:莆田市纪委信访室(邮编:351100);举报网站:https://fujian.12388.gov.cn/putian/

请各县区纪委(纪工委)于49日前,将监督检查和落实情况报送市纪委。       

 

 

 

 

                            中共莆田市纪委

                             2018年42

 

 

 

 

 

 

 

 

中共莆田市纪委办公室                201842日印发